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關於開展2017年度“香江學者計劃”
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各博士後流動站:
為有效結合內地與香港的人才資源和研究資源優勢,共同促進國家科技和社會經濟發展✅,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與香港學者協會自2010年起共同實施內地與香港聯合培養博士後研究人員計劃(即“香江學者計劃”),每年選派一批博士後研究人員赴港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現就2017年度“香江學者計劃”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學者計劃”主要內容
“香江學者計劃”每年選派內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學,在港方合作導師的指導下,以港方大學合約研究人員的身份開展博士後研究🏮,為期兩年。2017年度擬選派60人,資助經費為每人30萬元人民幣和30萬元港幣🧣✖️,主要用於支付生活開支、住房補助、科研補助、社會保險及往返旅費。
“香江學者計劃”人員視為內地派出單位的博士後研究人員⬜️,需在全國博士後管委會登記備案。
二、申報條件
申請人須為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和博士後科研工作站設站單位的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擬進站的2017年應屆博士畢業生或教學🧑🤝🧑、科研人員,並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應屆或新近(一般三年以內)博士畢業且年齡不超過35周歲。
(二)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三)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擁有下列學術或科研經歷之一:
1.參與“863”、“973”等國家重大科技計劃項目🧑🏫🫰🏽;
2.獲得省部級以上基金資助🤽🏿;
3.獲得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學術榮譽稱號🫸🏻;
4.單位學術技術人才重點培養對象👩🚒。
(四)具備良好的英語能力🔵。
(五)專業領域:基礎研究*️⃣、生物醫學、信息技術🧚🏿♂️、農業♉️、新能源、新材料🤴🏿、先進製造、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等⛹🏼♂️。
(六)此前未獲得過此項計劃以及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派出項目😑、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支持“率先行動”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與中國科學院聯合資助優秀博士後項目等博士後人才資助項目。
(七)在站博士後人員須經所在申報單位和合作導師同意;在職人員(含定向委培博士畢業生)還須征得其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
三、遴選原則
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
四🌛、申報程序
(一)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崗位需求將於1月25日在中國博士後網(www.chinapostdoctor.org.cn)公布🧝🏼♂️,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提交申報材料
申請人按照申報要求向所在或擬進站的博士後設站單位提交申報材料🚵🏽♀️。應屆博士畢業生通過擬進站的博士後科研流動站設站單位推薦申報港方提供的崗位時,推薦單位一般應在該崗位所屬一級學科已設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
1.申請人材料
申請人於2月15日—3月8日期間登錄中國博士後網🏍,進入“業務工作辦理--國外境外交流項目”申報評審系統填寫相關信息,上傳《“香江學者計劃”申報表》(附件1)(電子版)及主要證明材料(掃描件),並向所在或擬進站的博士後設站單位提交《“香江學者計劃”申報表》(蓋章原件)及主要證明材料復印件合訂本一式2份(A4幅面,左側裝訂,加封面🔠、目錄)。
主要證明材料包括7️⃣:身份證復印件😿、學位證書或答辯決議書復印件🤹🏽♂️、科研學術獎勵或專利證書、重要的學術稱號或榮譽稱號證書、學術專著的版權頁或重要學術論文等🎪👬🏼。應屆博士畢業生在申請時,如還未進行答辯,可先進行申報,之後再由推薦單位統一提交答辯決議書復印件🕤。具體提交時間另行通知🖕🏻。
申報材料要簡明扼要,介紹性文字要真實、準確、重點突出🚪。獲獎成果需註明頒獎單位和獲獎時間👩🏻🦰、等級📕、位次(用“位次/人數”表示);著作、論文需註明出版社、發表刊物名稱,合著的需註明位次🖤。
上述主要證明材料復印件合訂本一式2份須於3月8日前交至球友会体育平台博士後辦公室。
(三)確定人選
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根據專家評審意見🧟♂️⛔️,按照候選人數和入選人數不少於2:1的比例確定候選人並提供給港方。港方對候選人進行第二次遴選,最終確定資助人選,並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通知“香江學者計劃”赴港人員所在單位及本人。
申請人保證材料的真實⏰🟫、準確,電子材料和紙質材料內容完全一致🏂🏽⛹🏿♂️。若發現虛報或偽造內容🧙🏽♀️,一經查證,將取消申請人申報和獲選資格;對存在偽造內容等情況的單位將暫停其“香江學者計劃”申報資格一年😐。
附件🕵🏼♀️:1.“香江學者計劃”申報表
球友会体育平台博士後辦公室
2017年1月23日